关于**有限公司聘用经理的证明
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:
根据《公司法》有关规定条件和本公司《章程》第十八条规定,经董事会研究决定,聘请**同志为**有限公司经理。
此任职资格符合《公司法》规定。
特此证明。
全体股东签名(盖章):
二00九年七月七日
你还有什么疑问请联系我们, 专业的事情应交给专业的人士来完成!
省时省力,便于您集中精力来完成我您相对专业的事情!
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大连多慧财务0411-84633320 13942647500
免费公司注册,免费提供注册地址,低价代理记帐、审计、评估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。